通知公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3-07-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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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了“十四五”第三批9个科学部75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本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通告详见以下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13.htm 

一、资助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或者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 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当填写202411日—20281231日。 

2. 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含各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 

三、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者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3. 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重大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3825日至83116时。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者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初次申请者可将“姓名”、“职称”、“电子邮箱”以及“申报项目类别”发给科技发展处联系人(曾永胜,zengys@sari.ac.cn)申请开通账号。 

(三)联系人。 

曾永胜,20325024, zengys@sari.ac.cn 

 


科技发展处 

2023726 

附件1. 数学物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2. 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3. 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4. 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5.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6. 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7. 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8. 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
附件9. 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