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研院被认定为2016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沪知局[2012]133号)的要求,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积极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经过专家评审、协调小组讨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高研院等6家单位被认定为2016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事业单位。
本次被评为2016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表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高研院知识产权工作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认可与鼓励,同时也是高研院一直坚持开展原始创新研究、为战略新兴产业提供核心技术和集成技术解决方案这一使命定位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高研院在自身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相关技术领域核心竞争力达到了新的高度。
高研院将借助专利试点单位这一平台和专项资金资助,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把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推上新的台阶,为高研院的原始和集成创新提供强大的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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