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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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1415.htm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农林作物、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的应用示范; 

2、高值食品加工和农产品综合开发的应用示范; 

3、生物型农药、环保肥料、动物疫苗的产品开发; 

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请要求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的农业生产型企业,企业须具备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2、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涉及许可管理的成果转化,应具备有关部门同意成果转化的许可证明。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各区(县)科委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域内201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等工作。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者须将项目可行性方案材料经网上提交受理成功(附件材料应在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稿)后,在线打印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项目受理截止日后,应及时汇总有关单位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及附件材料,将《2015年度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和项目可行性方案及附件材料,统一报送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4、企业申请需匹配落实不低于1:1资助资金的自有资金;项目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需有不低于资助资金50%的经费配套承诺。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链接中的要求,在20157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在线打印书面材料,并将可行性研究方案在713日之前报送到各推荐单位(各区/县科委)。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汪桦 

  联系方式:20325053   wangh@sar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