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5-05-07 来源:科技发展处
【字号:

各中心/实验室: 

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上海市2015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指南”,具体通知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0934.htm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方向1、仪器研制开发 

研究内容:(1)面向应用需求的科学仪器系统集成开发。主要支持:针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通过仪器物联和集成创新,研制包括样品采集处理、监测检测、数据分析等内容,形成科学仪器系统集成,为建立重大事件的预警与监控体系提供支撑。(2)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主要支持:对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加强前期预研,重点关注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自动化样品前处理;高性能色谱、光谱、质谱等重大科学仪器的研究。 

执行期限:20176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方向2、仪器配套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生物医药领域仪器应用方法研究,形成一批仪器使用标准操作程序及相关检测方法,并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执行期限:2016630日前完成。 

专题二、标准物质研制 

研究内容:重点研发食品安全、材料领域,针对第三方检测用农残、兽残标准物质及宝石标准物质,开展标准物质的研制、定值、方法验证与应用研究。 

执行期限:20176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医疗器械、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不属于专题一的支持方向。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链接中的要求,在201552816:30前完成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按照要求在线打印书面材料,52817:00前提交至科技发展处,由科技发展处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汪桦 

联系方式:20325053 wangh@sari.ac.cn